政策法规
内河水域环保出新规 提出五项禁排要求
2016-03-14 15:56  

  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新修订的《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近期正式公布,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新规进一步提高了船舶及其作业活动对内河水域环境保护的标准和要求,提出了五项禁止排放要求:

  一是禁止船舶排放有毒液体物质及其残余物或者含有此类物质的压载水、洗舱水或者其他混合物;

  二是禁止使用焚烧炉;

  三是禁止使用溢油分散剂;

  四是禁止排放船舶垃圾;

  五是水上船舶修造及其相关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应当及时清除,禁止投弃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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